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为了有效、有力、有序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倡议:
1、如果您近期从外省返回,请自行居家隔离观察,观察时间为14天。如果您或家人出现发热、咳嗽、头痛等症状,请及时戴上口罩马上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医护人员自己的旅行经历和症状。
2、建议您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减少聚会,避免与疫情城市回来人员接触。
3、外地来济人员应主动配合医疗机构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医学监测,遇有身体不适或体温异常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遇有新增外地来济人员,特别是来自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应及时相互提醒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
4、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肥皂/洗手液洗手,每次洗手至少20秒,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清洁。多饮水,清淡、均衡饮食,增强身体免疫力,不食用生的或未熟透的动物产品。
5、请您自觉接受我馆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度请您自觉回家观察或即刻前往我市定点诊疗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疫情期间请不要组织告别仪式;请在私家车内或户外通风处等取骨灰;废弃口罩请丢至我馆入口处的废弃口罩收集桶。
6、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理解、配合、支持政府的各项措施,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自己、为亲人、为他人、为战胜疫情共同努力!
济南市第二殡仪馆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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